But_home 服務契約 But_prev
Bar
計費說明:
1. 月租型服務之月租費(資訊服務費)申請當月即完整計費,不按比例分攤。
2. 部分服務首次申請將提供首月月租費(資訊服務費)免費之優惠,月租費(資訊服務費)將於次月開始收取。但若有以下情況者,則無法享有上述之優惠:
A. 服務於申請當月即取消。
B. 相同服務在當月份多次申請及取消時,僅收單筆月租費(資訊服務費)。
3. 若服務有下載次數之限制,在同一月份,多次申請及取消時,僅享有單月可下載之總次數。
4. 一旦取消服務,將立即終止服務關係及相關的服務權利。
5. 用戶需同意以下之相關規定:
A. 本服務內容為遠傳電信之合作廠商所提供,遠傳電信僅協助代收本項服務之月租費(資訊服務費)。任何有關服務本身及月租費(資訊服務費)之問題,請向合作廠商洽詢。如有爭議,應由用戶及合作廠商共同解決,用戶不得向遠傳電信索求。
B. 合作廠商有管理及修改服務內容之權利
C. 用戶不得公開散佈,鼓勵任何有違法之事,亦不得違反善良風俗之言行。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,遠傳電信及其合作廠商有權終止服務之提供。
D. 請尊重本服務之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律規定,未取得遠傳電信或其合作廠商之同意,不得任意將服務內容轉送他人。
其他:
1. 同一服務若有多種費率方案,用戶所更改之費率方案將於次月生效。
2. 各項服務之申請或取消都將於1小時內生效。
3. 服務若因故(如合約到期),而必需終止,遠傳電信及其合作廠商有權於任何時間停止提供服務,但不收取當月之月租費(資訊服務費)。
4. 計費週期為每月一日至月底,不做比例分攤,先使用後付款。
5. 各項費率如有調整,應自遠傳電信網站(www.fetnet.net)公告調整實施之日起,按新費率計費,不再個別通知。
Bar
遠傳電信版權所有
©2014 Far Eastone Telecommunications Co.,Ltd.
All Rights Reserved.